2020年第一期劳模荣誉津贴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根据《海南省贯彻<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拟对保持荣誉且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或者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达到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年龄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已认定享受与劳模同等待遇人员)发放2019年5月-2020年5月荣誉津贴。
经省总工会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第一期劳模荣誉津贴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2020年8月7日—2020年8月13日,共五个工作日,联系电话:66553626,66553629(传真);受理单位:海南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通信地址:海口市滨江路72号劳模大厦626室海南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邮政编码:570203。
海南省总工会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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