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新闻动态 >时政要闻
党纪学习教育丨违纪行为所获的利益如何处理
被浏览:115次    来源:海南省总工会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4/4/23 12:28:58
cover_image

党纪学习教育丨违纪行为所获的利益如何处理

海南省总工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利益如何处理作出了规定。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和经济损失赔偿,应当予以接收,并按照规定收缴或者返还有关单位、个人。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相关指导性案例,在追究党纪责任时,处置涉案财物的主要方式为“收缴”和“责令退赔”;在追究监察责任时,处置涉案财物的主要方式为“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其中,追究党纪责任时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相当于追究监察责任时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和“追缴”。

“收缴”通常针对的是实施违纪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财物及其孳息收益,“责令退赔”通常针对的是违反规定挥霍浪费国有资产,如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以及违反规定乱罚款、乱收费获得的财物等,责令被审查调查人将违纪违法所得的财物予以归还,财物已经被消耗、毁损的,应当用与之价值相当的财物予以赔偿,责令退赔的财物直接退赔原所有人或原持有人,无法退赔的上缴国库。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这里的“有关组织、部门、单位”,主要是指对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有权予以纠正的组织、部门、单位。

同时,结合《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的党员,或者死亡之后发现曾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也应当依照上述规定处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新闻动态
今日头条 时政要闻 视频新闻
基层动态 公示公告 领导动态
        公示公告
海南工会消费帮扶活动平台进驻供应商名单(第四阶段)公示
海南省总工会关于2023年职工素质教育培训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海南省工会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2023年5月下半月拟救助人员名单
省总工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投诉专
海南省工会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2023年5月上半月拟救助人员名单
关于印发《海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系统经费支出、资产管理及审计
海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推荐2023年海南省“最美家庭”候
省财贸旅游烟草工会困难职工脱困(注销)退出公示
海南省工会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2023年4月上半月拟救助人员名单
        今日头条
2025年全国“消防宣传月”职工大学习邀您参与!内附完整攻略与
直播预告 | 工会帮就业·好岗周周见
【工会健康游】11月第一期精华大盘点
【工会佳缘】11月第一期精彩回顾
2025琼海博鳌全国职工马拉松报名启动,12月14日开跑
【工会疗休养合集】来了!职工安心休养 工会暖心服务
海南省总工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巅峰对决!海南省职工篮球联赛产业工会赛区四强席位火热出炉!
【工会佳缘】合集来了!众里寻缘 相约工会
        时政要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海南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列入省委十五五规划建议
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省总工会深入基层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徐留平人民日报撰文:为实现“十五五”宏伟蓝图贡献工会力量
全国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慰问大走访工作启动
第二届中国(海南)人才交流大会开幕,“百万英才兴海南”行动计划
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工会送温暖行动启动
海南省总工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
 

友情链接
 
扫描进入新浪微博
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描进入手机版
 联系电话:0898-62822495
海南省总工会 版权使用 http://www.hnszgh.org/web/default/index.jsp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东风路101号楼 邮编: 570203

技术支持:海南厂务公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322097665,089868527707